
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10月31日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(下称“中国银行泸州分行”)出具监管函(公司部监管函〔2025〕第183号),指出其在减持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泸天化”)股份过程中,未及时披露持股比例触及1%整数倍的变动情况,违反了信息披露相关规定。
根据监管函内容,中国银行泸州分行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泸天化5%以上股份,并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《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》。在后续减持实施过程中,该行于2025年6月18日持股比例触及1%整数倍,但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该股份变动情况,直至2025年7月9日才披露《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股份触及1%整数倍的公告》。
深交所指出,中国银行泸州分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股票上市规则(2025年修订)》第1.4条、第3.4.2条第一款的规定。交易所要求该行认真吸取教训,严格遵守《证券法》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等相关规定,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、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。
来源:新浪财经
因11项违法行为,苏州银行被罚没760万元
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,苏州银...(885 )人阅读时间:2026-06-22
泸州银行2025年业绩发布 行长刘仕荣因临近退休辞任
经济观察网 泸州银行公布2025年业绩,资产规模突破2000...(779 )人阅读时间:2026-05-11
农信系统改革迎来新突破 四川27家县级农商行将被吸收合并
四川农信系统改革迎来新突破 4月20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...(830 )人阅读时间:2026-04-22泸州银行被通报批评并重罚417万元,行长和副行长同时辞任
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...(720 )人阅读时间:2026-03-30使用微信扫描上方的二维码分享给好友